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查看资料

用工证据在手 不怕没签合同

发布日期:2017-12-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慎丢失了劳动合同,会导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搜集到以下15条证据,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