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中,商标未注册构成欺诈吗?
发布日期:2018-01-05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特许人以商标作为商业特许经营资源对外进行特许经营活动的,其拥有的商标应为注册商标。如果特许人故意隐瞒被特许人以未经注册的商标作为商业特许经营资源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构成欺诈,该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被特许人有权撤销合同;但被特许人知道合同所涉商标为未注册合同仍继续履行合同的,其撤销权消灭。
二、超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特许经营合同还有效吗?
律师解答:特许人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但已取得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特许经营合同有效。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以分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特许人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超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并不必然导致特许经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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