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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法定婚龄进行了结婚登记,是否算已婚?

发布日期:2018-02-09    作者:孙术校律师
在生活中,特别是农村等偏远的地方,男女在结婚时可能会存在虚报结婚年龄的情况,其中一方或双方未达法定婚龄而进行了结婚登记。未达法定婚龄婚姻登记是否有效?登记后的男女是否为已婚的情况?未达法定婚龄登记后,一方能否在达到法定婚龄时和第三者再次进行结婚登记?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一般男性的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而女性的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0周岁。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相关规定:
  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不受我国相关法律的保护。
  2、其中一方或双方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该婚姻的效力自始无效。
  3、未达法定婚龄一方在达到法定婚龄后才法院申请婚姻无效的宣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上我们可以知道,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是无效婚姻,男女双方反悔,一方或双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的无效,但是注意向法院申请无效的时间应在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的一方达到法定婚龄之前进行申请,一旦婚姻的无效事由消失后,当事人无权再主张宣告婚姻无效。
 
  举例说明:
  张男21岁,杜女20岁,张男虚报年龄和杜女进行了结婚登记,直至张男年满22周岁之前,张男和杜女都可以向法院申请该婚姻为无效婚姻。而张男满22周岁之后,之前进行结婚登记的无效事由就消失了,张男和杜女的婚姻就由无效转变为了有效,开始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法定事由消失后的婚姻效力:
  未达法定婚龄进行结婚登记的,待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之后,双方的婚姻由无效转变为有效,男女双方也成为合法夫妻,二者的身份都是已婚状态。
  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消失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再次与第三者进行结婚登记,否则涉嫌构成重婚罪。
   最后提醒:
  未达法定婚龄进行结婚登记的婚姻效力主要看在无效事由消失之前当事人是否向人民法院提出了婚姻无效的主张,如果没有提出婚姻无效的主张,那么在无效事由消失后,原本无效的婚姻也开始转变为有效婚姻。
此文是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孙术校律师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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