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发生事故弃车而逃 商业险可能拒赔

发布日期:2018-04-16    作者:110网律师
“碰碰擦擦无所谓,反正有保险公司。”这一句反映出多少有车一族在面对交通事故时所表现出的“甩手都不管”的态度,更有甚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自认为有保险公司为自己的肇事行为买单,竟然弃车逃离现场。保险公司会买单吗?近日,常熟法院就处理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
2016年9月26日16时11分许,陈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常熟某支线由东向西行至事故地路口,车头部与由北向南直行通过路口的邹某所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相撞,致使邹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陈某弃车逃离现场,邹某因事故造成多项损失,索求赔偿无门,故将陈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审理中,承办法官发现,陈某在事故发生后弃车逃逸,且交警部门事故证明显示,虽然事故地路口设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但无法证明双方进入路口有无违反路口交通信号。在事故发生后第二天,陈某主动前往交警队投案自首。在承办法官联系双方组织调解,并对肇事者陈某释法言明后,最终,陈某意识到自己弃车逃逸的违法行为,同意赔偿邹某因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5万元;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邹某因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8.9万元。至此,案了事结。
法官说法车要行小心路,人要做有心人。提醒市民朋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积极救援并尽量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定责;其次,绝不能肇事逃逸,若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已就肇事逃逸免责的条款尽到提示或提示说明义务,则肇事逃逸商业险拒赔,肇事者得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来源:常熟市人民法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刘晓梅律师
宁夏银川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蒋艳超律师
湖北武汉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