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查看资料

敲诈勒索偷越国境 湖南两男子被判刑并罚金

发布日期:2018-05-31    作者:110网律师
敲诈勒索偷越国境 湖南两男子被判刑并罚金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郑姝
  敲诈勒索本已违法,还在未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多次偷越中缅国境前往缅甸赌博,临湘两男子以身试法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敲诈勒索、偷越国境案,被告人肖某犯敲诈勒索罪、犯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李某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查明:2016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肖某先后两次以阻止工人施工的形式,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共计55000元。2012年8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被告人肖某、李某伙同杜某、童某、蒋某等人在未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先后五次从云南省偷越中缅国境至缅甸赌场赌博,并以同样方式偷越入境。案发后,肖某全部退还赃款55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和要挟、恐吓的方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肖某、李某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五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境罪。肖某、李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肖某积极退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肖某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肖某犯数罪,应当实行并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5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