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宁波知识产权法庭与国家知产局复审委开展专利案件联动审理
发布日期:2018-06-09 作者:郑兰运律师
法制网记者 王春 法制网通讯员 余宁 邓梦甜
近日(5月30日),宁波知识产权法庭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知产局复审委)就同一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与专利侵权民事诉讼开展联动审理,该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
2018年1月17日,原告宁波某车业有限公司作为两项涉及童车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人向宁波市知识产权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宁波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等承担专利侵权民事责任。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向国家知产局复审委就涉案的两个外观设计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由于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属于行政程序,以往,法院一般先中止民事侵权诉讼的审理,待国家知产局复审委发布结论后恢复审理,案件审理期限较长,而且当事人需要在北京和起诉地之间来回奔波。
为解决上述问题,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受理该案后,及时与国家知产局复审委进行沟通,决定依托双方共同在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的无效案件巡回审理庭暨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对案件进行联动审理。
审理当日,国家知产局复审委工作人员、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合议庭成员及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来到上述巡回法庭。国家知产局复审委首先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口头审理,之后,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在同一审判庭无缝对接开展本案民事侵权诉讼庭审活动。整个联动审理过程持续4个小时,来自省内的多家知名企业和法律机构共计50余人观摩了庭审。
宁波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联动审理既节约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缩短了专利侵权纠纷中的确权和维权周期,同时也促进了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的交流,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积累了更多经验。”
目前,宁波知识产权法庭与国家知产局复审委已进一步达成专利案件审理的司法与行政长效合作机制,包括建立涉诉复审案件优先审查渠道、技术类案件专家咨询制度,缩短涉诉行政案件审查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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