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分居期间丈夫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我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丈夫支付吗

发布日期:2018-06-20    作者:谢保平律师

【法律咨询】
我和丈夫感情不和,从2017年1月开始分居至今,分居期间,男方作为父亲,从没看望过孩子,也没有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
近期我想向法院起诉离婚,我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分居期间以及离婚后的抚养费吗?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对于离婚诉讼中,一方请求另一方支付起诉前的抚养费的,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实践中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夫妻确实分居,法院会支持一方主张另一方支付起诉前的抚养费的。且法院为了减少诉累、节省司法资源,一般都会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将起诉前的抚养费和离婚后的抚养费一并处理。
综上所述,你在起诉离婚时要求男方支付起诉前的抚养费的主张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黄险峰律师
辽宁大连
刘永军律师
山西太原
马恩杰律师
江苏苏州
齐晓玲律师
天津河东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王彩元律师
湖北荆州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