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单位工作人员骗取钱财获刑六个月
发布日期:2018-07-27 作者:110网律师
中国法院网讯 (胡菁菁) 孟某甲假冒自己是华容县某局工作人员,谎称国家对养鹅专业户有补贴,以各种理由向贺某骗取钱财。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孟某甲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责令孟某甲向被害人退赔所诈骗的财物。
2016年5月,孟某甲结识孟某乙后谎称自己是华容县某局的工作人员,孟某乙想到其朋友即被害人贺某在养鹅,便问孟某甲国家对养鹅专业户是否有补贴,孟某甲表示可以运作。几天后,孟某甲与孟某乙等四人一起到了贺某所在的华容县某村,孟某甲向贺某介绍自己是华容县某局的工作人员,专程来帮助其申领养殖补贴的,告诉贺某根据国家标准一只鹅补贴3.5元,贺某可以获得约5至6万元的补贴。然后拿出一张申报表要贺某填写,并在贺某养殖基地拍照,找贺某要了户ロ本、身份证等复印件。贺某按孟某甲的要求交给其700元补助申领款和1只鹅,并给孟某甲等4人各一包蓝色芙蓉王香烟。孟某甲离开时告知贺某,补贴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拿到。不久,孟某甲再次来到贺某家,以申请养殖补贴还需申领费为由找贺某要了1400元。之后,孟某甲谎称自己可以帮助贺某的哥哥办理残疾证,收取了贺某的申请费480元。过了一段时间,孟某甲以办理养殖补贴要给领导送烟为由找贺某要了一条软包芙蓉王香烟。农历八月,孟某甲又找贺某要了3只鹅。过了几天后,孟某甲谎称补贴款快到账了,找贺某以借钱为名要了2000元。孟某甲将所诈骗的钱物予以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孟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后语: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些人总是希望不劳而获,穷尽各种办法骗取钱财,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提升防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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