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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行为需注意的人群!

发布日期:2018-07-28    作者:交通律师
哪2类人需要特别注意?
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中共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需要特别注意。
对中共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的“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作出处罚时要在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填写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并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通报。即中共党员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这“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时,将会被留档保存。
“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包括:
(1)酒驾醉驾;
(2)无证驾驶;
(3)准驾车型不符;
(4)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
(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
(6)套用机动车号牌;
(7)脱保(没有在保险期截止前正常投保,使车辆在一段时间内没有交强险保障的情况);
(8)超速50%及以上;
(9)货车超载30%以上;
(10)客运车辆超员。
2交通违法2个基本常识
(1)酒驾醉驾
饮酒驾车时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相当于1杯啤酒),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
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是指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具体包括六种情形:
一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是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三是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
四是通过非法程序取得驾驶证的;
五是使用失效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六是在某段时间内丧失驾驶营运机动车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注意:驾驶机动车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不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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