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刑法学 >> 查看资料

情侣贩卖亲生儿子 拐卖儿童罪如何定罪

发布日期:2018-08-09    作者:赵双剑律师
导读: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近年,宁化刘某一对未婚男女就将自己的亲身儿子卖给了别人。拐卖儿童如何定罪,如何处罚?宁化刘某和一男子同居后,生下一名男婴,由于经济困难,没有条件抚养,就将男婴以五万元卖给他人。而与刘某同居的男子收到五万元赃款后玩失踪,一气之下,刘某选择报警。情侣贩卖亲生儿子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近年,宁化刘某一对未婚男女就将自己的亲身儿子卖给了别人。拐卖儿童如何定罪,如何处罚?宁化刘某和一男子同居后,生下一名男婴,由于经济困难,没有条件抚养,就将男婴以五万元卖给他人。而与刘某同居的男子收到五万元赃款后玩失踪,一气之下,刘某选择报警。
这个女子就是刘某,她向三明宁化县警方举报自己和同居男子温某贩卖亲生儿子的违法行为。警方调查后了解到,去年十月,犯罪嫌疑人刘某与温某同居期间怀孕,由于经济困难,没有条件抚养孩子,两人就商量着等孩子出生后,将孩子贩卖给他人。于是,他们找到大田的买主迟某和廖某夫妇。入院后第三天,刘某果真生下一名男婴,按照约定,买主廖某和迟某通过银行转账,向刘某支付了五万元人民币。没想到与刘某同居的男子温某偷偷拿走钱款,玩起来失踪。宁化警方接到刘某的举报后,立即前往大田,将涉嫌犯罪的买主迟某和廖某夫妇抓获归案。并将两个月大的男婴解救。
拐卖儿童罪如何定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二、三十年以来在中国大陆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犯罪长期猖獗。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出卖的故意。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妇女、儿童拐走,以便出卖的行为。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买取、换取妇女、儿童的行为。贩卖,是指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售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接送,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的接收、运送的行为。中转,是指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场所或机会。偷盗婴幼儿,是指秘密窃取不满6周岁的儿童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亦构成一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节:(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本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丁云龙律师
江西赣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