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出售后没有办理过户,发生事故后原车主有责任么?
发布日期:2018-08-23 作者:柳基伟律师
首先,《物权法》第3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虽然车辆的登记信息没有发生改变,但是原机动车所有人已经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更不是机动车的占有人,他不具有机动车的实质所有权,丧失了对机动车运行的支配能力,不具有防范事故发生的控制力。因此,原车主是没有法律责任的。第二,受害人可以向车辆的使用人主张赔偿,同时保险公司仍有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当由该车辆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保险则需要由车辆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如果发生机动车一方存在交通肇事等违法行为,原车主需要积极配合,可以提供车辆的交易记录、保险凭证等有关证据,便于警方及时查找事故车辆的交易信息确定车辆实际使用人的真实情况。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二手车买卖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来赔偿
- 二手车未办理过户发生事故
- 保定律师: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出卖方承担责任吗
- 最高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回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
- 车辆没有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 郑州交通事故律师: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已交付车辆的原车主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车辆出卖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