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迁案例:环保、公安查污染施压拆迁,终确认违法
发布日期:2018-10-10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委托人张先生是上海市某村一普通村民,从2001年开始便进行生猪养殖,2017年初张先生的养殖场面临拆迁,由于补偿未达成一致,尚未搬迁。然而,2017年3月14日被告对张先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委托人张先生在2017年3月14日12时许在其养猪场,犯有通过渗坑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决定对委托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执行。 张先生深感不公,好好的养殖场费心经营多年,面临拆迁补偿未果,却被扣上污染环境的帽子遭遇拘留。张先生恢复人身自由之后,迅速找到京平律师,寻求专业帮助。京平律所的傅增强、张爱慧、胡海珠三位律师全权负责张先生维权事宜,经过与张先生详细沟通,三位律师制定出一系列维权策略,并迅速对被告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进行诉讼打击。 京平律师指出,被告在环保部门未作出行政处罚时便立案作出被诉处罚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侵害了原告合法权利,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违法。
胜诉结果
经过激烈的庭审之后,法院最终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认为被告执法程序违法,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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