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
发布日期:2018-10-14 作者:吴丁亚律师
撤销合同有哪些法定条件
吴丁亚律师提示,依据我合同法的规定,可以撤销合同的条件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无效的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以上知识就是吴丁亚律师对“撤销合同有哪些法定条件”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合同法的规定,可以撤销合同的条件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无效的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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