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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员工利用公司管理漏洞监守自盗获刑

发布日期:2018-11-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刘佳)  因手头紧张,员工偶然发现公司对原材料的管理不紧,便一个月内在公司盗窃了六次原材料。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刘某因手头紧,偶然发现自己所在的某饲料添加剂公司对生产的原材料管理并不严格,便利用晚上单位看守松散的空隙,前往车间盗窃锌片销赃至废品收购部。一个月内作案六次,盗窃价值人民币2000余元。后被告人刘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将全部赃款已退还给被害单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自首,全部退赃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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