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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法院:七旬老汉非法持枪获刑一年五个月

发布日期:2018-11-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全生辉)  11月23日,湖南省新晃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了当事人家里,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的案件。

  被告人杨某共持有两支火药枪,其办理的持枪证已于1990年失效,枪支随后也没有主动上交给相关部门。2018年,被告人杨某了解到国家规定私人不允许持有任何枪支的规定后,主动将非法持有的枪支上缴至凉伞镇派出所。后经怀化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被告人杨某持有的疑似枪支认定为枪支。遂杨某被诉至法院。

  由于被告人杨某今年已年满七十四岁,年老体弱,其妻常年卧病在床,家庭经济拮据,其子又在外打工,且家里又离县城较远。考虑到这种情况,该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决定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到杨某家中开庭审理。院坝内,四把椅子、一张桌子构成了一个简易的法庭。庭审中,被告人杨某主动承认自己的过错,庭审过程井然有序。经开庭后法庭认定被告人杨某非法持有非军用枪支两支,情节严重;但被告人杨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综合上述情况,判决被告人杨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五个月。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向被告人再次详细解读了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相关条文,又着重讲解了缓刑制度。同时也对杨某的家庭情况表达了关心,希望杨某能够安心接受改造。

  新晃法院将继续推进巡回审判工作,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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