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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答疑精选:最高院核准/最高检核准

发布日期:2018-12-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问题】请归纳总结什么情形须最高院核准,什么事宜须最高检核准。

  【回复】须经最高法院核准的事项有:1.部分犯罪的死刑(立即执行);2.无法定减轻情节的减轻处罚(酌定减轻或破格减轻处罚)法定刑以下的减轻处罚。;3.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受实际执行时间的限制,破格假释。最高检察院核准的事项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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