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中的调解
发布日期:2018-12-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进行调解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调解必须双方自愿,不能强迫;
二、调解并非必经程序,如有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仲裁庭不必进行调解;
三、调解应当有一定的基础,即基本事实已经查清,大致责任已经分清;
四、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裁决,切忌久调不决;
五、经过调解如达成一致,仲裁庭应当依据双方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或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制作裁决书。
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和裁决书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所不同的是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该调解书。因此,仲裁中的调解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纠纷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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