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溪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发布日期:2018-12-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该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巫溪县花台乡形成以被告人龚某某等四人为首,被告人谢某某等5人积极参加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以下河便道是龚某某修建等理由为借口,借助该村其他群众的群体性力量,结伙起哄,在当地工程建设中多次阻挠施工、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院认为,被告人龚某某等10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并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分别判处八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期有徒刑。宣判后,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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