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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的本金利息问题

发布日期:2019-01-26    作者:徐荣康律师
   上海徐荣康律师
案情介绍:
周某通过网络平台借取小额贷款人民币47200元,约定分六期每期归还7867元,但周某归还一期后无法偿还。起诉周某,要求其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咨询费、评估费、管理费、风险金、罚息、扣失费、催收费、律师费等,本息合计70000余元。
律师分析:
首先,周某已经陷入了高利贷陷阱。按照民间借贷常理,周某根本不认识原告,而是通过所谓的不知道真实名称的公司去借钱救急。其所谓的合同不可谓不全,思维缜密,每个条款都是不利于借款人的。
第二,所谓的借款合同中罗列的各项费用,完全超出了一般正常人所能思考的范畴,比如:咨询费、评估费、管理费、风险金、罚息、扣失费、催收费、律师费等。可见对方专业化程度之高,完全是团队作业,请君入瓮。
第三,本案的争议焦点不是所借本金的真实性,而是各种逾期违约费用的合法、合理性。因此,代理的思路重点在剔除不合理费用上。
律师建议:
诉讼到底、争取调解、减少损失。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本金39333元以及年化24%利息和律师费。
二审法院调解结果:被告分三次支付原告各类费用共40000元。
律师感悟:
 在一些案件的事实无争议、法律适用无错误的情况下,能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损失的方法是通过程序来达到。本案中,面对一审原告所提的各类费用近70000元时,通过据理力争,最后将金额降低到 52000元,再通过二审调解将实际支付金额降低到40000元,并且分多次清偿。以上可见,诉讼委托专业律师还是有相当价值的。                   
案件详见(2018)沪0110民初6285号
案件详见(2018)沪02民终6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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