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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江河道非法采砂13.6万余吨 湖南多人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9-04-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4月2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古某升、王某余等20人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9月,古某升负责“九江采1569号”采砂船日常运营期间,经人介绍与刘某春(另案处理)相识,2人策划利用“九江采1569号”采砂船到长江水域14号临湘市江南段谷花渡口处非法采砂,双方约定由刘某春负责保证采砂安全,古某升负责采砂作业,所得收益五五分成。

  古某升将这一情况告诉该采砂船另一股东王某余,王某余表示赞同。古某升、王某余2人还共同邀请其他人加入,并对其他人进行了具体分工。古某升等人从2017年9月16日至2017年10月26日期间,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九江采1569号”采砂船在长江水域14号临湘市江南段谷花渡口处,采取将江砂采起后直接打到运输船上的方式,多次进行非法采砂作业,共计采砂13.6万余吨。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人古某升等19人犯非法采矿罪,曹某生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5个月拘役至4年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均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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