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撤销的法定条件
发布日期:2019-04-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八条 【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相关法律问题
- 小区物业委员会的确立应具备什么法定条件? 3个回答0
- 我在百度有钱花申请的贷款,什么条件下可以撤销申请呢?什么情况 6个回答0
- 公证处公证放弃遗产继承权,且已经过户,法定撤回的条件 9个回答0
- 国企法人代表任职期间被法院限高,因到法定年龄退休且法人代表已变更 2个回答0
- 验资报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撤销?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