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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发布日期:2019-04-19    作者:陈龙桥律师

摘要:离婚后父母一方单方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比在离婚时确定孩子由谁抚养的条件更严格:只有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特定情形才可以变更。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直接抚养权(也就是直接抚养孩子,和孩子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权利。之所以称为直接抚养权,是因为《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离婚后,抚养孩子既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也父母的法定义务,也就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会因为离婚就丧失了孩子的抚养权,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一般将“直接抚养孩子的权利”称之为“抚养权”,因此本文以下所称的抚养权均指直接抚养孩子的权利)的变更常见的有三种情形:
一、父母双方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父母双方离婚后,双方都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双方协商好就可以了。但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需要迁移孩子户口,或者孩子要到另一方居住地比较好的学校上学等,而有关部门又对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不予认可的,父母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因为事实上父母双方都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一般也会尊重父母双方的意见,判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取得法院的判决书后,可以凭法院判决书去相关部门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孩子的抚养权事实上发生了变更,双方也无异议。
不管是双方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确定孩子由一方抚养,但是事实上,孩子一直是由另一方抚养,有抚养权的一方也不提出异议。在这种情形下,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也是可以孩子的名义要求另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的。
三、一方不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但另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在父母离婚时确定之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又不同意变更的,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解决抚养权的变更问题。按照《婚姻法》等规定,确定子女抚养由谁抚养,是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确定。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也需要按照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确定。但事实上,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比离婚时判决孩子由谁抚养的条件还要严格。具体的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判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所谓的抚养义务,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是指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所谓的虐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孩子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里的“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的规定:
(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二)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三)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四)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五)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六)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七)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如果有证据证明以上情形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没有相应证据证明以上情形的,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就是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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