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将“庭审”搬进校园 公开审理侵害商标权案
发布日期:2019-04-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当天审理的是呼和浩特市半亩地莜面大王餐饮美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亩地)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某莜面村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半亩地系“半亩地”文字与图片组合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被告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某莜面村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被控商业标识用于店面招牌、店内装潢、墙体宣传、餐具、纸巾盒及菜单等用品上,原告半亩地遂将该莜面村诉至呼和浩特市中院,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庭审中,双方代理人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辩论技巧让庭审过程精彩纷呈,诉辩交锋激烈。庭后,合议庭三位法官还围绕当天审理的案件,向内蒙古大学的同学们讲解了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商标授权许可使用等法律知识,通过“以案普法”,使得同学们对商标法的具体运用有了更明晰的理解。同学们也就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纷纷提问,法官们一一给予解答。
在内蒙古大学专门讲授知识产权法的马波看来,这是一堂非常生动的法律实践课,可以让学生将课本上学习的法律知识和具体案件结合,起到了“以案释法”的作用。
“此次走进校园开展公开庭审活动,让师生近距离接触庭审,完整展现整个庭审程序,促使广大师生加深了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理解,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取得了良好效果。”马波说。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为修复公司信用伪造自动履行证明书
- 假“茅”当真“茅”,难道是酒在壮胆?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