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002207)股票索赔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10 作者:齐程军律师
2017年8月15日,准油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201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准油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对关联方的重大担保事项、准油股份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创越集团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准油股份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等。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在2014年10月1日到2016年10月20日之间买入准油股份股票,并且在2016年10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准油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诉讼时效至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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