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人身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如何计

发布日期:2019-07-24    作者:程智华律师
【损害赔偿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如何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肢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 一般配置标准: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A.普通原则:指配置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B.适用原则:两个测试标准①确实能起功能补偿作用;②符合稳定性、安全性要求。 C.合理费用标准。 特殊配置标准: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律师提示】 ①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未对残疾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年限作出明确规定;只规定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②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给付年限,赔偿义务人确需继续配置辅助器具的,法院应当判令继续给付5-10年。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汪东先律师
上海徐汇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