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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和起讼离婚选择哪个比较好

发布日期:2019-08-20    作者:许仙凤律师

 关于协议离婚和起讼离婚的选择,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当事人可首先考虑。但是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各种问题必须全部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民政部门不予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诉讼费主要涉及到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用。立案时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这是向法院交纳的费用,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若涉及到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元部分,不加收案件受理费;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加收案件受理费。如果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根据保全财产数额来交纳保全费用。保全财产不超过1000元的,需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交纳;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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