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离婚案件公告送达律师如何争取第1次快速离婚流程方法

发布日期:2019-09-03    作者:庄荣华律师

遭遇:
双方因夫妻矛盾长期分居,男方与女方几乎在很长的时间之内不见面沟通
孩子由我方一直单方抚养,对方也未足够支付婚内抚养费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维权!!!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抚养权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法院立案---法院通知开庭---2019年8月29日彻底离婚

南京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庭长邵小波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抚养权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
3、对方补齐前三个月抚养费
4、双方各人名下财产归个人所有

律师法律服务:
1、律师立案
2、律师书写起诉书和感情破裂证据清单
3、律师与法院通过送达或公告
4、律师提供被告其他地址父母电话和父母地址
5、律师指导当事人开庭重点和庭审言辞


本案插曲
被告一直拒绝法庭电话,拒绝法院的文书送达
最终我方提供了很多与被告有关的地址协助法院送达
最终被告其中一个地址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在9点35分开庭之际姗姗来迟
最终通过律师的努力和法庭的审判,各方达成离婚一致。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的主要诉讼请求得以满足
不少离婚案件在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基础上
第一次到法院诉讼都得到了快速离婚的解脱。

附司法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苏民初号
原告:A,女,汉,住南京市江宁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汉族,住南京市。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A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B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调解结案。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孩子随原告A共同生活,原告B自2019年5月起每月向被告A支付小孩的抚养费3000元,直至小孩18周岁止。
三、双方各人名下财产归个人所有,双方无夫妻共同债务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由此找到最恰当的方式方法促进双方快速离婚、和平离婚、合理离婚
是婚姻家事律师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这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