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酒店、餐饮或娱乐等经营场所或其他场所遭受人身损害,如何索赔?
发布日期:2019-09-13 作者:110网律师
答:1、商场、酒店、餐饮或娱乐等场所经营人或其他社会活动组织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自担相应的责任;双方过错大小及承担责任的比例,应根据双方的举证情况确定。2、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由该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上述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也即是责任的最终承担者为侵权第三人;赔偿权利人起诉的,应当将确定的侵权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借名买房案例分析
- 国*科技索赔征集,谢律师团队提示:收到行政处罚,股民可索赔
- 确认婚姻无效是否有时间限制
- 是不是不当得利
- 数据资产入表中数据合规的重要性
- ST*投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威X股份最新索赔条件,发布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 ST富*最新索赔消息,收处罚决定书,谢团队提示索赔时间
- 盛*矿业最新索赔范围,收立案告知书,谢团队提示索赔征集中
- 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流程选择参考模板(第三方参与还是自主完成)
- 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协议
- 奥*国际(603001)股东索赔,收到正式处罚,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借钱还钱,先还的是本金还是利息?
- 华*电子(600360)股民索赔,收到立案告知书,谢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