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的留存税后利润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9-09-30 作者:丁嫣律师
历年留存的税后利润,实质上是未予分配的股东权益。在公司注销,股东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时,即意味着上述利润向股东的分配,因此,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对此,《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4]64号)第十五条“关于个人投资者兴办的有限责任公司税后利润征税问题”有明确规定,即:
对于全部或者部分由个人投资者兴办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注销办理税务清算时,其结余的盈余公积以及未分配利润,在依法弥补企业累计未弥补的亏损之后,应按个人投资者的出资比例计算分配个人投资者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你公司应按照上述规定对挂于帐上的税后利润作相应的处理。
本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 公司在注销前需要进行财产清算,申报制公司如何进行财产清算?没有财 7个回答0
- 公司法定代表人,注销公司,缺一股东,请问如何处理? 3个回答0
- 持有我公司的香港公司已注销,我司该如何处理? 1个回答20
- 公务员入股公司并获相关利润,,纪委会如何处理 0个回答0
- 原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4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网络司法拍卖有哪些信息需要重点关注?
- 合同加盖公章系伪造或变造,当事人是否承担合同责任?
- 建设工程停工损失以及工期违约如何主张?
- 未通知债权人,减少注册资本规避债务合法吗?
-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法律效力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追索工程款,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 公司发起人认缴出资未到位,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吗
-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酒驾醉驾有新规,12月28日起施行!
- 抵押权物上代位性之分析
- 浅析契约自由原则
- 对中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论战的几点思考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 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 刑事案件律师各阶段要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