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经济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内容
发布日期:2019-10-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2)唯一性没有要求: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3)试用期: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4)解除及补偿: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报酬支付:一般以小时计酬,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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