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如何认定及维权

发布日期:2019-10-28    作者:崔新江律师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
一、如何认定商标是否被他人恶意抢注
  1.商标抢注的当事人在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下,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
  2.抢注商标之后,向他人索要高额的转让费、许可费、侵权赔偿金,妨碍他人正当使用;
  3.抢注商标之后,进行误导公众的选择,造成市场混乱。
  商标被他人恶意注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三点,若发现有以上现象,可以做好应对策略,保护自身的权益。有一点要注意的是,想要维权,必须要确认品牌具备独创性,且设计、投入时间使用一定要先于抢注者。商标的类型也必须相同或者近似,例如在第11类电灯注册了一个和第25类鞋子相同的商标,是不存在侵权行为的。
  二、商标被抢注的应对策略
  1.查看商标的状态
  如果该商标处于注册公告期内,就应该去提出商标争议,要注意的是,公告期的期限为三个月,一定要在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否则会被抢注成功。如果发现时商标已经被他人成功注册,可以通过商标撤销、商标无效等途径去维权。
  2.注册或者近似类型的商标
  如果对于维权的信心非常高,可以在争议的同时,在相同或者近似的类别上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这样做的好处是当异议商标被判定无效时,可以迅速拿到商标权,因为商标被注销后的一年内是无法申请该撤销商标的。如果对于维权的信心不足,这种方法需要谨慎考虑。
  3.保存被抢注人不正当行为的证据
  近年来发生了很多商标被抢注之后,容易索要高额的转让费、侵权赔偿金的事件,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存好相应的证据,例如索要高额转让费、侵权赔偿金的通话记录、信息等。还可以去查询其名下是否有申请多个商标未使用,其所申请的商标是否经常被异议或者宣告无效。
  4.保留使用证据
保留使用证据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口说无凭,维权是讲究证据的,要证明品牌具备独创性,且设计、投入时间使用先于抢注者,必须要提供充分的使用证据,在日常使用商标时,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商标的使用证据。
        权利人可以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人,因为其注册商标的动机并非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而是欲通过投诉,售卖等方式进行获利,撰取他人在先取得的成果和积累的商誉,是典型的不劳而获。
        从上述案件不难看出,如今打击知产流氓正在加大力度,希望这个黑灰产业链尽快消失,让好人一路绿灯,让坏人寸步难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