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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必须约定股权转让的价格?

发布日期:2019-11-21    作者:张静律师

1、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必须约定股权转让的价格? 
      答:不是。股权转让除了以交易的方式实现,也可以赠与的方式实现,因此股权转让协议并不一定要约定股权转让的价格。而且,即使是以交易方式实现股权转让的协议也可以约定由补充协议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不过必须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具有任意撤销权,加上《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以赠与方式转让股权的,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并不稳固。
      2、 没有实际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够转让股权吗? 
      答:可以。虽然股权有瑕疵,但是该股东仍拥有股权,也就可以对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转让瑕疵股权的股东所负的出资义务并不随股权转让而消失,除非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约定,否则出让人仍有补足出资的义务。 
      3、 受让股权的新股东是否还有出资验资的义务? 
      答:没有。仅是发起设立人有出资验资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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