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涉外婚姻 >> 查看资料

涉外亲子关系的法律冲突及法律适用

发布日期:2020-03-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涉外亲子关系的法律冲突亲子关系,也就是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或收养等法律事实而产生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人身和财产关系。


      二、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 


      婚生子女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怀孕而在婚姻解除后所生子女。关于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一)确定婚生子女的准据法 


      1、适用生父属人法 


      2、适用父母属人法 


      3、适用子女属人法 


      4、适用支配婚姻效力的法律 


      5、适用对子女婚生更为有利的法律 


      (二)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的准据法 


      1、适用父母本国法 


      2、适用子女本国法 


      3、适用亲子关系共同本国法 


      三、父母与非婚生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 


      非婚生子女是指非婚姻关系受孕而生的子女,包括未婚同居所生子女、配偶一方与第三者通奸所生子女和没有得到一国承认的婚姻如“跛脚婚姻”所生子女。 

      (一)只是笼统地规定了准正适用的准据法。 


      (二)对于因为事后婚姻而准正的准据法 


      (三)对于因为认领而准正的准据法 


      (四)、对于因为国家行为而准正的准据法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卓旭律所律师
天津南开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