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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产生特定毒副作用的特征不具有限定作用的条件

发布日期:2020-03-27    作者:朱明胜律师

不产生特定毒副作用的特征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医药用途发明不具有限定作用的条件。如果权利要求中不产生特定毒副作用的特征没有改变药物一直到治疗对象和适应症,也未发现药物的新性能,不足以与已知用途相区别,则其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医药用途发明不具有限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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