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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有什么补贴

发布日期:2020-05-14    作者:李丹律师

经济适用房有什么补贴
        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一)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二)无住房或符合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三)具有当地城镇居民常驻户口3年以上。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以申请。 
        取得补贴许可证的家庭应自发证之日起一年内在当地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自主选择购买成套普通住房(平房除外)一套。超过一年未购买的,补贴许可证作废。购买期房的,凭身份证、补贴许可证及商品房备案手续办理补贴发放手续。购买商品房现房、二手房的,在产权过户时,凭身份证、补贴许可证及产权交易的有效凭证办理补贴发放手续。房管部门应当按月将购房补贴发放、资金需求情况及相关资料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将补贴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直接划入售房者在指定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
存在问题 
        国务院1991 年提出“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优先解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后,经济适用房从1998 年开始快速发展。相对低廉的房价,使其成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首要选择。但是据调查研究,近几年经适房的运行出现了很多不“经济”现象,故已有一些省市停止经适房的市场供应。经适房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真正需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需求不能满足。政府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是为了中低收入者能够买得起、住得上。但是,在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中,部分高收入者却进入了购房者行列。 
        2.房屋面积失控。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左右,小套住房控制在60㎡左右。然而自经济适用房开发以来,140 平方米的户型却很普遍,个别项目的复式户型面积达到260 平方米。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由于经适房的开发建设在配套政策、管理制度上还不是很完善。户型过大,豪华而不适用的大面积住房使一般工薪阶层望“房”兴叹。 
        3.房屋质量偏低。经济适用房的房源一般有两个:新建与由积压商品房转化为经济适用房。新建的经济适用房虽然政府给予房地产开发商一定的财政补贴,但由于补贴是隐性的,使得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质量。房龄不过几年,就出现诸如墙体脱落,外表破旧等问题。同时,为了处置积压房,并加快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很多地区都实行了将积压商品房转化为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但也大都存在工程质量低的问题。 
        4.寻租腐败滋生。经济适用房价格虽然比一般商品房低,但是在政府优惠政策下,仍然存在很大的利润可图。资源是有限的,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房地产开发商必然会对相关官员有所“表示”。然而经济适用房供给有限,这时“关系”就显得十分重要了。政府官员掌握着分配大权,在同等条件的需求下,必然是“关系”优先,当行贿的成本低于两种渠道的差价,行贿就不可避免。在房地产市场还不健全,政府官员手中掌握着资源分配权利的现实下,寻租腐败是难以杜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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