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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商法》:基金管理人的概念及其特征

发布日期:2020-06-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基金管理人是指发行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并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基金财产进行管理和运用的机构。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在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中,基金管理人处于中心地位,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第一,基金管理人是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法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活动。 

      第二,基金管理人是基金财产的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是基金财产的管理人。但是,基金管理人只是负责投资决策,下达投资指令,并不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和投资运作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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