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

发布日期:2020-06-04    作者:杜红涛律师

1.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计算方法 
       (1) 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 受害人在60-74周岁之间,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 
       (3) 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支配收入×5年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微网测试号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