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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考核改革在刑事案件侦查课中的应用

发布日期:2020-09-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公安院校的教育改革工作是当前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培养出具有较高实战水平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素质为目标,结合课程实战性强的特点,深入探索学生侦查能力形成的规律,不断探索和创新教学方式方法。

  公安教育过程考核改革是指以公安教育中的主干课程为依托,以学生为教学主体,通过符合该课程教学特点的过程考核项目,实现考核过程化与教学方法转变的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实战技能。中国刑警学院于 2013 年 12 月拟定《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课程过程考核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决定以教研立项的形式,选取课程试点运行公安教育过程考核改革工作。经过对上报的公安业务课程及其过程考核申请书的反复论证,筛选出“刑事案件侦查”、“侦查措施”、“公安情报分析”、“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和“计算机司法检验学”5门课程确定为过程考核改革课程。贾舜宁,女,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犯罪侦查系讲师。

  张德智,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犯罪侦查系教授。“刑事案件侦查”作为公安院校侦查专业的主干课程,也是侦查专业的核心综合性应用对策课程,对侦查专业学生培养目标的实现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刑事犯罪侦查系专门成立课题组,结合多年的教学经验,在本科生“刑事案件侦查”课程的专业教学中探索试行“过程考核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现将研究成果归纳整理,以资交流探讨。

  一、过程考核模式的功能

  过程考核打破以往教考分离的单一的期末考核模式,注重教学与考核的协同性、阶段性与过程性。通过设置一定的教学与考核项目,将“刑事案件侦查”的全部教学内容分解为若干学习过程,并对应考核内容。过程化考核模式具有突出的实践性、体验性特征,它注重的不是成绩评定的最终结果,而是伴随考核实施过程所获取的知识、能力、技巧和方法,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跨领域跨学科完成复杂工作的能力。

  (一)教学进程的过程化控制

  过程化教学模式基于“多阶段、重过程”的教考思路,以“动态提供教学反馈、动态掌控学习过程、动态监控学习效果”为改革目标,有利于及时改进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进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学过程中,通过过程化的阶段性考核,可以对教学质量及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实时的过程化控制,充分体现“精讲多练”的精神要义,淡化期末考试“一张试卷定终身”的传统考试观念。

  (二)课程内容的过程化整合

  在课程内容设计中,设置教学化的考核内容,在教学中考核、在考核中教学,教考相长,在考核中发现教学存在的问题。课程内容与考核内容的过程化整合有利于改变教与考的分离状态,实现教学工作和考核工作融为一体,推进考核评价与课程建设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巩固、深化、推广课程改革成果。

  (三)评价体系的过程化构建

  过程化的评价体系采取多样化的考核方式,体现考核的灵活性和趣味性,调动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的参与性、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设定多元化的考核目标,形成“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情感目标”三个考核目标体系化的“三位一体”的综合考核目标,并解构到不同的考核项目中。

  同时,综合各个项目的教学目标、学生参与程度及表现,制定合理的评价体系,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果。从而实现巩固基础知识、强化侦查能力、提升专业素养、形成职业认同,全面提高本科生综合素质。

  (四)职业素养的过程化提升

  刑侦工作作为一项实践性极强的执法工作,要求侦查人员不仅具备理论知识,还要在理论的指导下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操作能力。“刑事案件侦查”课程要通过细致的培养步骤为学生架构出工作流程的真实感并体现探索的乐趣,促使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教学内容,提升职业素养并形成正确的体验性认知。教学过程中,学生通过小组汇报、实战模拟、前沿问题研讨、对抗性训练等一系列教学过程,有目标、分层次地在侦查思维、实操技能、团队协作等方面得到系统性、过程化培育。

  二、“刑事案件侦查”过程考核改革的组织实施

  (一)总体思路

  1. 教学流程设计

  为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充分提升教学效果,教师在课前适当时间为学生规定或提供一定的学习资源,其内容要与教学目标和项目内容充分吻合,对重点内容做出简明而清晰的解释。对知识点的解释应由浅入深,注重逻辑性、层次性、渐进性,以促进课前学习效果的最大化。同时应当注意的是,课前任务不应安排的过于繁重,知识点不要面面俱到,以免过多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引起学生对学习的反感。

  课堂上,学生在课前学习和探究的基础上,将个人或小组的学习成果在课堂上进行展示。可采取的形式有讲授式、成果演示式、对抗式等,并引导各小组之间进行交流与评论,分享学习效果。教师及时跟踪各小组的学习状况加以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小组学习策略,如小组讨论、头脑风暴等。

  课后,学生根据课堂研讨及教师点评的意见进一步修正作业并提交。

  具体流程见表 1.



  2. 考核项目选择

  “刑事案件侦查”考核项目的选择着眼于侦查办案实际和职业技能培养,每一个考核项目都应有独立的训练目的。同时,为了在有限的任务中尽可能涵盖较多的知识点,从而起到较强的辐射作用,每个项目的设置中要对多个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知识点进行系统化处理,将其纳入同一个项目中实施。在具体的教学设计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考虑学生的学习兴趣,保证每个同学都能充分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

  3. 考核模式

  “刑事案件侦查”学习过程的阶段性,任务目标的多样化,必然要求评价体系实现过程性和多元化。因此“,刑事案件侦查”应设置教学化(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的考核内容,紧密衔接自学和教学过程,课前布置“应知应会”的自学内容,课上利用恰当方式(教学方法和手段)予以考核(检验自学效果),考核形式分为个人考核和小组考核。课程初期形成工作小组并固定人员。项目实施的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 6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教师视自学情况对知识进行体系化梳理和整合并引出课堂教学内容,实现在教学中考核、在考核中教学,教考相长。实现教学工作和考核工作融为一体,推进考核评价与课堂教学的有机衔接与融合,进一步推动课程建设。

  (二)过程考核项目及评价方法

  项目一,课堂汇报(两次,成绩占 5%)课前布置专题内容,结合专题(“绪论”及“杀人案件侦查”)给予学生适当的教学资源,要求学生课前自行组织学习并于课上汇报成果。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对设定内容进行自学,并制作多媒体汇报材料。课堂中抽签决定由哪一组哪个人汇报,其他组评议。通过开放式探讨,深化对自学知识的理解、掌握知识之间的关系。让学生学会对自学知识的自我梳理和整合,体会知识体系化的过程,掌握自学的方法。该项目重点考核学生对课本知识的自学能力和拓展课堂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对知识点的捕捉能力,养成学生自主学习习惯,完成课程知识点考核。成绩根据课堂学生讲授内容的完整性、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质量、讲授内容是否突出重点难点以及内在逻辑的梳理进行评分,成绩以小组为单位记录。

  项目二,实战模拟(一次,成绩占 5%)课前,要求学生根据教师提供的信息,利用课前时间模拟完成受案环节的工作,并拍摄视频进行课堂展示。使学生熟悉案件受理和立案的相关法律规定,掌握案件受理和立案的基本工作内容,并对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2012 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对操作细节进行把控。课堂上,抽签决定由哪个小组进行汇报(展示视频及电子版法律文书),其他小组对汇报情况进行评议,并集体讨论立案条件。随后,教师对初始侦查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精讲。考核根据视频内容及相关法律文书反映出的工作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评分,成绩以小组为单位记录。 

      项目三,课后作业(两次,成绩占 5%)根据课程进度布置两次课后作业(“侦查计划的内容和深入侦查阶段在侦查过程中的地位”及“强奸案件、流窜犯罪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侦查要领”),以纸质版形式提交。引导学生掌握推进侦查阶段和深入侦查阶段的重点工作,并在学习杀人、侵财案件侦查的基础上对其他相关案件侦查内容进行自学。该项目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登录两次课后作业的平均成绩。成绩以个人为单位登录成绩。

  项目四,课堂测试(一次,成绩占 10%)在教师精讲杀人案件一般侦查方法之后组织课堂期中测试。测试内容涵盖各类杀人案件侦查要领以及以往学习的内容,以教材及讲义内容评定成绩,成绩以个人为单位记录。

  项目五,课堂讨论(一次,成绩占 5%)为将课程教学与侦查前沿技能接轨,选择“现代侦查手段”为教学考核专题。教师预先概括现代侦查手段的种类,布置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对某一类现代侦查手段在侦破命案工作中的应用制作多媒体汇报材料。课堂上,抽签决定由小组哪个成员进行汇报 ;小组对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提交电子版材料,拓展课堂教学内容。随后,教师点评并梳理学生汇报内容。课后布置各个学习小组设计一起杀人案件案发到侦查破案的全过程案情。成绩根据课堂学生讲授内容的完整性、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质量、讲授内容是否突出重点难点以及内在逻辑的梳理进行评分,成绩以小组为单位记录。

  项目六,课堂训练(三次,成绩占 30%)该考核模块主要侧重于思维能力考核,采取案例教学的基本方式,要求学生根据教师提供的案卷资料或者案件背景资料进行小组讨论和集中汇报,并形成“卷宗评阅报告、案情分析报告和侦查工作计划”等考核材料作为评分的基本依据。训练共分三项 :

  第一项,侦查计划的制定。通过制作侦查计划,使学生掌握案情分析、划定侦查范围、选择侦查途径的依据和方法。课程开始后,教师展示案例资料,要求各个学习小组针对案例资料开展案情分析工作,并完成侦查计划。随后,抽签决定由小组哪个成员进行汇报,小组对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提交电子版侦查计划。成绩根据侦查计划完成情况及课堂学生汇报情况进行评分,成绩以小组为单位记录。

  第二项,通过小组对抗,掌握杀人案件侦查方法。教师组织各个学习小组形成 A、B 组对抗侦破小组,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考察,培养学生案情分析的思维能力。具体步骤 :A 组交代案发、现场基本情况 ;B 组根据 A 组提供的情况,提出访问提纲;A 组,根据 B 组访问提纲给出访问结果;B 组,根据上述情况分析案情,制订侦查计划 ;A 组,根据B 组的侦查计划“亮牌”,告知侦查线索。完成 A、B组对抗。同时需要提交的文字材料包括 :案情设计方案、现场布置情况、侦查线索获取途径、访问提纲、案情分析情况、侦查工作方案。成绩依据学生设计案情的合理性、学生在模拟侦破中的表现、提交材料的规范程度等综合评价给分。成绩以小组为单位记录。

  第三项,结案条件的理解和掌握。通过对真实案件卷宗的评析,考核学生对侦查专业相关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增强学生对案件侦破过程的感性认识,积累刑事案件侦查经验、反思侦破工作不足。为了更好地开展教学内容奠定基础,课程开始前,老师提供真实案件的卷宗要求学生通过阅卷形式审核卷宗是否符合结案条件,并制作多媒体汇报材料。之后,抽签决定由小组哪个成员进行汇报 ;小组对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提交电子版材料。成绩根据课堂学生讲授内容的完整性、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质量、讲授内容是否突出重点难点以及内在逻辑的梳理情况进行评分。成绩以小组为单位记录。

  三、“刑事案件侦查”过程考核改革的教学效果分析

  为检验“刑事案件侦查”教学改革取得的效果,课题组将 2014-2015 年第一学期中实施教学改革区队的期末考试成绩与未实施教学改革区队的成绩进行比对(过程考核区队39人,非过程考核区队101人),相关数据比对如下 :

  (一)期末考试成绩分布的比较与分析

  从图 1 可以看出,实施教学改革区队的期末成绩中,80 分以上者超过 30%,而非教学改革区队区间的人数仅占 5% 左右 ;而不及格学生中,实施教学改革区队的人数占该区队总人数的 10%,而非教学改革区队的比例则接近 20%.此外,从上图可以看出,实施教学改革区队的学生成绩明显集中于优良区间,而未实施教学改革区队学生的成绩则集中于及格区间。因此,从期末考试的总体成绩分布来看,实施教学改革区队的学习效果明显优于其他班级。



  (二)各考核环节成绩的比较与分析

  期末考试题目包括四个部分 :名词解释、简答、论述及案例分析,分别对应识记能力、理解能力、简单应用能力、综合应用能力四大技能的培养和检测。

  从这两张图中期末考试各项成绩分布情况的比较来看,教学改革区队学生成绩分布较为均衡 :各项能力协调发展,其中“简单应用能力”的提升较为突出;而非教学改革区队中学生各项成绩则有较大差距,能力培养不够均衡协调,尤其对于基本知识的掌握及侦办案件综合技能的培养显得薄弱。总的来说,实施教学改革区队的学生各项能力培养较非课程改革区队学生更为均衡,效果也更为明显。

  四、对于进一步完善“刑侦案件侦查”过程考核模式的思考

  (一)规范教学内容,强化过程设计的综合性与辐射性

  “刑事案件侦查”的教学是在公安实战的视角下对于侦办案件全过程的一种多角度的训练和对于刑事侦查技能的全面强化。教学内容和课时终究是有限的,而未来实践工作是极其复杂的,必须通过课程设计和内容安排尽可能使各个项目具有代表性和辐射性。并在强化知识技能的同时,通过亲身实践引发学生对于未来公安职业生涯投入更多的关注和思考,让“刑事案件侦查”的课堂教学不仅成为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更成为一个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过程。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充分突出学习行为的自主性,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在学习分组、情境设计、分工、实施和评阅中全面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意识,让学生成为项目实施的主角。

  教师的教学工作既要注重体系又要画龙点睛,为教学提供必要的引导与支持,对学生的学习行为给予必要的修正与帮助。这就需要教师在项目设计上把握全局,有明确细致的组织框架。

  (二)更新教学理念,提升过程形式的互动性与参与性

  近年来,“翻转课堂”作为一种新型的课堂教学组织模式,日益成为教育者关注的热点。其作为由西方教育领域引入的舶来品,需要与我国的教育实际充分结合才能体现其旺盛的生命力。具体到“刑事案件侦查”的教学中,如何依据课程自身的特点,充分运用“翻转课堂”先进理念是值得深入探索的课题。结合本学期课程改革的实践,我们认为在把握翻转课堂“变革课堂教学结构”

  这一核心思路的基础上,可以“因学制宜”,结合教学需要灵活运用。例如:采用“课内翻转”策略,即先让学生就教学内容自主学习,如看视频、看资料、查找问题等之后由老师进行讲解和评价 ;“角色转换”策略,即在实际教学中将师生的角色互换,由学生作为主讲人(或答疑者),通过讲授的方式领悟和应用 ;“及时评价”策略,即课堂教学之前采用小测验、分组汇报、回答问题等形式,对学生前期的学习效果及时评价。这些手段适时运用可以调动学生研究的自主性,对学生掌握知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丰富教学资源,确保过程目标实现的充分性和有效性由于“刑事案件侦查”具有较强实践性、综合性的课程特点,各个教学项目所涉及的问题也必然体现开放性与复杂性。开放性,是指课程所涉及知识不仅局限于书本,其处理问题的角度也较多样,所涉及的问题是现实的、不断变化发展的,是可以从多个角度思考的 ;复杂性,是指课程的项目设置要融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于项目之中,每个项目的实施需要包含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因此,教学内容多,信息含量大,课堂的教学时间就会变得非常紧张。要在限定的课时内完成项目式的教学任务,需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科学安排课前及课余时间,合理延长学习的有效时间。这样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安排学习的时间和内容,并按照自身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理解能力安排学习进度,将节省出来的课堂时间直接用于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交流与探讨。课外时间知识的传授需要借助教师提供的学习资源为载体,包括精选的文献资料,在网络上选取的优秀开放式教学资源等。

  资料的选择上,应突出项目的核心训练内容并强调学生的参与性,简明扼要地对知识点进行归纳和阐述,切忌面面俱到。此外,学习资料中还应提供有针对性的课前练习,充分考虑学生现有的知识结构,合理设计数量和难度,让学生感觉到一定的挑战性,以提升学习兴趣。

  参考文献 :

  [1] 徐公社 姚珍贵 . 实训教学法与案例教学法在“刑事案件侦查”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 公安教育 ,2012.9.

  [2] 张文琴 . 任务驱动下的刑事案件侦查课程建设初探 .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 2012.4.

  [3] 裘树祥 . 刑事案件侦查多元化案例教学法研究 . 公安教育 ,2008.5.

  [4] 赵兴龙 . 翻转课堂中知识内化过程及教学模式设计 . 现代远程教育研究 ,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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