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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不再”?国家出手,重新定调“民间借贷”利率上限

发布日期:2020-12-14    作者:郭庆梓律师
我们大多数人在都难免有个手头紧的时候,不论是家庭的各种大型开支,还是一些突如其来的状况,都需要我们拿出钱来解决。不可避免地,我们都有向别人借钱或者被别人借钱的经验,更多的都是熟人之间、亲戚、朋友之间开口借钱。相比于银行借款,民间借贷更为灵活,手续也比较单一,流程便捷,因此是很多人的首选。
  这种民间借贷一直以来都是处于监管不够严格的领域,由此产生的各种民间借贷纠纷不断。如今随着各种互联网金融的产生,随之而来的互联网放贷越来越普遍,甚至有了一些泛滥的迹象。国家终于出手对民间借贷开始了监管。 
  首要的当然是管利率。民间借贷已经迎来了有史以来的最严格的“利率红线”。最高法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大幅下调,转变为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取代了原先“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根据今年公布的1年期LPR为3.85%,4倍即为15.4%。也就是民间借贷利率的红线为15.4%。相比于此前24%的民间借贷利率基准,15.4%显然降低了不少。有律师表示,许多民间借贷案中的债权人开始后悔没早点起诉,那样至少可以锁定24%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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