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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劳动工伤该如何索赔

发布日期:2021-07-15    作者:张梅律师

一则深圳劳动纠纷的具体案情是当事人开公交车造成腰椎间盘突出,休假一年,单位以旷工为由辞退当事人,当事人想做鉴定以及想要求赔偿。
第一是该深圳劳动纠纷中当事人一下子说到想做伤残鉴定,当解答完之后又说到单位辞退了自己也不想干了,就会不明白当事人到底真正诉求是什么,而导致自己的思维逻辑也会受到影响,就变成了法律问答机器。这种情况下就要引导当事人按照律师的逻辑点去走,那么在本深圳劳动案中就是两个诉求,第一个就是是否能做工伤认定,第二个就是关于单位辞退当事人是否能主张补偿金。

第二深圳劳动纠纷中律师要有自己的逻辑点,在初步明确了当事人的诉求之后,就应该迅速形成自己的思考,根据大致的逻辑点进行事实挖掘,上述深圳劳动案子在明确当事人所受的伤不属于工伤范围之后,那就着重分析劳动相关的事实,如入职时间,签订合同情况,当时请病假的流程,与单位是如何协商的,单位辞退时是否有书面文件,辞退以何种理由,是否涉及违法辞退以及休假一年是否存在医疗期的情况等等。关于医疗期的问题,医疗期是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时限按照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有6个月,工作10年以上的有9个月,工作10-15年的有12个月,工作15年以上有24个月。在医疗期结束之后,如果还是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离职可以主张n+1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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