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诉云南省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限期拆除决定及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基本案情
王某某作为个体经营者,在与云南省保山市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优先供地合同后,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建设11,00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云南省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保山市规划局)经调查认定王某某的涉案厂房紧邻高速公路,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情形,遂责令王某某限期拆除,王某某不服向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保山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后,王某某向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保山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出庭应诉情况
因本案涉及公民的重大财产权益,同时涉及当地工业园区的管理规范等问题,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保山市规划局正职负责人以及复议机关保山市政府的副职负责人,都主动表示依法出庭应诉。保山市规划局正职负责人对案件涉及的具体专业性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发表了辩论意见,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充分阐述。保山市政府副职负责人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准确指出通过案件审理发现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行政复议决定存在的瑕疵向原告道歉,对原告选择法治方式维权表示敬意,同时分析说明原告主张的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原因,并建议原告主动拆除违法建筑。庭审结束后,原告申请撤诉。
典型意义
有共同被告的行政案件,可以由共同被告协商确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确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行政案件,共同被告之间协商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委派负责人出庭,人民法院一般予以认可。复议机关同时委派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鼓励与支持,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共同被告的负责人同时出庭应诉。本案中,共同被告均主动委派负责人出庭,且出庭负责人从不同角度切实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行政机关认识到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或瑕疵,消除行政相对人的负面情绪,有助于人民群众提高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与水平,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范xx诉浙江省某某县人民政府环保行政复议案
- 武汉xx药业有限公司与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xx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市xx中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行政确认案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 叶汉祥诉湖南省株洲市规划局、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拆除违法建筑法定职责案
- 云南得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云南省镇康县人民政府地矿行政补偿案
- 盐津白水江文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诉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政府行政协议纠纷案
- 范根生诉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政府环保行政复议案
- 鲁某面粉有限公司诉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之后,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未签无固定
- 丹东天茂气体有限公司诉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案
- 吴轶诉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 周锟、张文波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评批复案
- 发得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诉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及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 邹某某等17人诉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协议五案
- 王某某诉云南省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限期拆除决定及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 黑龙江阳光种业有限公司诉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植物新品种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 触碰女性裸露的右大腿外侧一下是否应认定“猥亵”?公安:处罚;法院:撤销
- 马某等68人诉合肥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王某产品责任案
- 陈某诉建设银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 北京某水泥有限公司、北京某矿业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撤销企业关闭通知案
- 胡某某诉被告陕县民政局、第三人张某某、王某撤销婚姻登记案
- 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北京海林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 “稻香村”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