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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马回国遭多人举报虐待动物,虐待动物构成犯罪吗?

发布日期:2022-09-21    作者:胡建平律师

近日一男子由西班牙一路骑马向东回国,被多人举报虐待动物的言论冲上热搜,其中,当地警局进行调查后并无证据而放行,在评论区争议不断。

目前我国还没有动物福利方面的立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只对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等行为作出规定,其他虐待动物行为却得不到惩罚,虐待动物纳入治安处罚给社会和青少年做出了恶劣的示范,甚至可能演化成危害社会秩序的恶性治安事件,需要在法律上予以有效约束和遏制。

“有遗弃、饿死家养动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以食用、商业利益或其他目的,以活剥皮毛、活烫、活埋、毒杀等方式虐杀活体鸟兽禽畜或在公共场合残害、暴打、宰杀鸟兽禽畜动物的”;“以暴力方法强迫动物进行表演、打斗、比赛来牟利或娱乐的”等行为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能纳入治安处罚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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