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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倡廉机制的思考

发布日期:2022-10-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摘要:网络监督是利用互联网进行批评、检举、揭发、控告、发表文论等。它具有快捷便利、准入零门槛、低成本、、虚拟匿名、立体直观、生动形象等特点。与传统的监督方式相比,更直接、更真实、更尖锐。它能无情地把腐败分子掖着捂着的丑事于众,令心怀鬼胎的人胆颤心惊。网络监督的特点决定其具有举报、监督公权运行、制造社会舆论的强大功能。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我国各级党组织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体现在–qtt反腐倡廉网站的建立,并使其成为宣传党的反腐败政策,弘扬正气、打击歪风,让党员干部和群众了解反腐败斗争的成果的阵地。目前,这样的网站有官方的,也有民间的。官方网络举报最早出现在2003年。
  但是,网络反腐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何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成为了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本文对网络反腐倡廉做了浅层次,容易理解的思考,希望能对中国5亿网民及政府带来一点正确的思想心得,更加有力的发展我国网络反腐事业。
  关键词:网络反腐;官员腐败;电子反腐
网络反腐倡廉机制的思考
  引言
  2009年中国网民已超过了3.88亿,占我国总人口的近三成。如此大规模的网民群体所带来的信息传播能力以及潜在的舆论合力是任何传统媒体所不能及的。然而,大多数情况下网民并非是理性的,在网络中的发言也常是被掏空了语境的词汇堆砌,比如河北大学撞车事件发生后,以“我爸是李刚”为模板的疯狂造句将网络时代网民的非理性言说体现到了极致。同时,网民发言中过多道德语言的运用,不仅降低了对事情的理性判断,更增强了网民的群氓特征,“群氓具有非常偏执的可怕的敏感、荒唐的自大和极度的不负责任等特点”,“对于群氓来说,在恐惧和兴奋、‘万岁……,与‘打倒……’的呼喊之间没有任何中庸之道”。然而,正是这些表现出非理性的“群氓”在网络反腐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网络是具有无穷的力量的反腐平台,网络反腐富有很强的生命力,它还会有很长的路要走下去。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的长治久安。网络以其鲜明的特点,成为反腐败的天然盟友。如何借助网络并促使其发挥传统手段不能释放的力量,已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
  一、相关概念阐述
  (一)网络反腐的概念
  网络反腐,“网络反腐”的词在2009年被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辞典》正式收录。是指在互联网时代的一种以群众为基础的监督新模式,利用人员流动量大的特点,依托广大网民利用网络现代传媒工具,对掌握一定社会权力者行使权力的行为进行监督的行为,以达到反腐的目的。网络反腐是传统反腐监督方式在网络领域的拓展,本质上是人民监督的一种具体形式。
  充分利用网络反腐低风险、低成本、方便快捷的技术优势,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网络反腐建设,已成为为互联网在反腐败中的重要方式,并得到中国执政者认可,网络监督主体通过网络对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权力运行中的行为进行监督的过程,尤其是对其中的偏差、失范行为进行批评和制约的一种新型舆论监督方式。
  (二)网络监督具有的特点
  1.快捷性
  在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举报渠道的畅通也是反腐倡廉的关键之一。然而,以前的监督程序环节较多、比较发杂,要经过“上门-询问情况-记录-是否受理”等一系列环节。网络举报方式灵活多样。直接在家中点一点鼠标,敲一敲键盘就可以完成以往的所有过程,就显得比较快捷。
  2.交互性
  网络反腐的交互特性,建立在快捷性的基础上,由于我国网民数量庞大,所以大家交流的频率比较高,可以从微博、论坛、贴吧等多方位的了解、交流。
  3.较高积极性
  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和低风险性特点,使得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风险相对较小,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举报人的人身安全。网民可以拥有自己的网名,即举报者无需实名,对身份保密。络监督基本上是,自发形成的,而不是一种政府或组织行为。
  二、网络媒体在进行反腐倡廉的优势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应用,国家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电子办公化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网络的使用越来越普遍,这使得群众同国家权力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互动的方式发生了变化,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通过网络实现了信息联系的便利性、隐匿性、随意性和不可阻挡性。基于这种形势,很多政府机关设立了用于群众举报的电子信箱、网络平台,使得群众的意见信息可以不限身份、不经中间环节地顺畅到达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府领导者手中。在网络条件下,反腐倡廉呈现出较强的优势:
  1.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反腐倡廉工作,适应了现代社会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时期,社会转型、行业调整中出现了很多矛盾和冲突,也出现了很多制度、法律规制方面的缺失,在很多领域,由于机制的缺憾和监督的不足,使得部分领导干部或实权人物滋生了腐败现象,并且很多腐败现象隐匿很深,仅仅依靠国家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的监察和监督,显然是不够的,是难以发现并进行及时有效查处的。而依靠广大群众的监督,发挥群众的力量,则是监督和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重要手段,但在实施群众监督中,群众的意见和举报信息的通道往往不畅通,群众对腐败干部的举报信息往往不能有效地传达到有关部门。而当前,网络媒体的出现,为广大群众畅所欲言并及时反映情况,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借助网络媒体这个有效途径,群众可以广泛地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并得到良好的效果。
  2.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反腐倡廉工作,使一些腐败现象被暴露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当前,由于腐败现象不但在政府部门、基建部门、国土部门、能源部门发生严重,而且具有向金融、国企、教育等广大领域蔓延的趋势,必须在广大和深度上实现腐败工作的扩展和深化。这不仅应健全监察、监督机制,实现权利的的制衡和制约,更为重要的是在当前应当发挥群众的力量,发挥网络在监督、举报中的作用,使腐败现象能够在群众发现后及时反映、及时曝光,使腐败现象已经发生,甚至出现腐败苗头,就被群众发现,就会通过网络进行信息报道或反映给纪检监察部门,使腐败处于群众监督的“阳光”之下,使其无处藏身。
  3.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反腐倡廉工作,可以有效地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利用网络媒体使得反复倡廉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比如,盛情并茂的宣传报道,使得一些腐败现象被网络媒体公布于众,有利于引起纪检监察机关的注意,从而加快案件的查处;通过网络媒体,广大群众增加了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渠道,增强了群众加强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有利于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和国家的和谐发展;尤其是网络的匿名性,环境的虚拟性,使得群众以匿名身份进行举报,避免了举报人被打击报复,这种网络天然屏障的作用,有利于群众对腐败案件举报积极性的提高;网络信息传输,不但是一种便捷的信息方式,使得举报信息快捷地传到纪检监察部门手中,更为重要的成本低、不需要多少经济投入,省去了传统举报方式的大费周折、甚至跋山涉水。因此,网络媒体的应用,必然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提高廉政建设的水平,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有效途径。
  三、网络反腐倡廉中存在的问题
  (一)代表性不够充分、理性思考不足
  截止2012年底,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今日发布《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64亿,全年新增网民5090万人。在这支庞大的网民队伍中,10—19岁的网民占35.2%,20—29岁的网民占31.5%,高中/中专生学历占39.4%,初中学历占28%,使得网民队伍在构成成分上主要以年轻人为主,众多的网民不能理性思考问题的现象,判断力较弱、分辨是非能力较低,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网络监督的代表性不够充分。有些问题,人云亦云,出现严重跟风显现,不能理性主观的去思考问题。这样对网络反腐监督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二)网络监督可能会干扰司法公正性和难度
  网络监督往往借助于舆论力量对政府施压,在舆论压力之下政府有动机迎合舆论动向,而放弃走正常的反腐程序,进而有违司法公正"这样,罪责较轻的腐败官员如果吸引了更多的舆论谴责,政府在处理过程有可能对其处罚过重;罪责较重的官员如果引起产生较小的舆论压力,那么政府可能会疏于调查。网络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对腐败官员的查处难度"网络平台上揭发的腐败信息会被腐败官员观察到,在政府纪检部门介入调查之前腐败官员往往采取毁灭腐败证据及疏通关系的方式逃脱罪责"这无疑增加了查处腐败犯罪的难度"。
  (三)部分官员对网络反腐倡廉的不认可
  就在网络监督形势一片大好之时,有一部分干部对网络反腐倡廉缺乏正确认识,不能积极对待网络监督。在他们看来,“网络监督”跟添乱同意,对网络监督略有抵触之意,消极对待网络舆论监督。将网络反腐倡廉视为在给工作“添乱”,对网络反腐采取“躲、堵、压”的做法,排斥网络监督,部分官员甚至对发帖者进行追踪、报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或者对于网络监督只是草草应付了事,对网络监督不能及时必要的回应,“你说你的,我做我的”;面对网络监督缺乏准备,丧失了主动权,表现出从理念到手段与现代社会要求的明显脱节。
  (四)网络监督存在的局限性
  1.从网络所发布的监督信息来看,网络监督信息存在着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不强的问题。由于网络监督具有快捷性、自由性、匿名性等特点,网络监督信息的发布或转载过于随意,致使一些谣言和小道消息屡屡出现,有时使人真假难辨,造成了人们认识上和思想上的混乱。由于网络监督具有某种放大镜的作用,虚假的腐败信息和谣言现身于网络后,往往会造成更大范围的信息误导,甚至会诱发一些极端的行为,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2.从网络监督的主体来看,网络监督主体虽然广泛但存在着代表性不够充分、理性思考不足的问题。截止2008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了2.98亿人,年增长率为41.9%,并依然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在这支庞大的网民队伍中,10—19岁的网民占35.2%,20—29岁的网民占31.5%,高中/中专生学历占39.4%,初中学历占28%,使得网民队伍在构成成分上主要以年轻人为主,网民的非理性现象尤为突出,判断力较弱、分辨是非能力较低,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网络监督的代表性不够充分。
  四、网络反腐倡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领导的不重视
  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着对于网络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虽然大部分干部欢迎并自觉接受网络监督,甚至还出现了以官员博客的方式主动回应监督的现象。但也要看到,不少领导干部消极对待网络监督,对这种监督方式置若罔闻、反应滞后;有的为网络监督牵制而丧失了主动权,从而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有的甚至敌视网络监督,称其为胡说八道,更有极个别地方或部门通过公安机关查找网民IP地址,追查持批评意见的网民身份,实施打击报复,甚至进行跨省追捕。
  (二)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反腐倡廉中存在的弊端
  首先,网络信息来源复杂,采信度难。由于网络传播者成分复杂,信息传播处于各种目的,使得网络中传播的信息质量不高,其中也不乏有借助举报名义,进行诽谤、报复或恶意重伤者,因此,这给纪检监察机关带来了工作的难度;其次,网络传输的信息私密性差,使得一些腐败分子在从网上获知信息后,有的销毁证据,或转移证据,造成案件查处难,给纪检监察机关带来了工作的难度;另外,由于网民或举报者素质的参差不齐,使得举信息曝光的同时,也使得一些无辜的群众的隐私被暴露,其名誉有的受到损害,导致了网络信息报道或举报侵权行为的发生。
  (三)网络反腐倡廉不能合理利用
  第一,存在理念上的缺失。很多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存在对待网络、利用网络上的观念上的缺失。他们很多人没有认识到网络舆情的重要性,对网络中发现的非正常现象,不敏感、不深入分析,不予深入的洞察与研究,使得网络中出现的腐败分子的腐败苗头被忽略,使得一些案件错过了查处的最佳时机;第二,缺乏科学有效应对。很多地方政府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待网络中出现的举报信息,不予以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不妥善采取应对策略,有的甚至不知所措,被动盲从,有的对待从网络中过滤的重要信息,草率放过,粗略应付,有的不善于与网民沟通,采取简单的、传统的行政口吻,对网民的积极性造成很大挫伤,使得网络反腐败工作的效果不佳;第三,应对当前的传媒形势,有关单位的网络阵地建设滞后。很多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当前网络媒体对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形势下,不敏感、不主动,在网络平台建设、信息渠道建设以及举报信息平台建设中,不积极,反映迟钝,致使网络平台缺失,群众缺乏有效的情况反映途径。
  五、解决网络反腐倡廉问题的建议
  (一)网民方面
  从目前中国网民的组成结构分析中应该看出,中国网民中相当一部分是年轻人,而且是不能理性的认识世界、理性的思考问题的年轻人。首先应该传达这类人群一种不可以人云亦云的想法,应该理性的看待事情,认真、全面的考虑事情。在没有相关部门做出精确答复时,尽量不要大肆宣传自己假设的原因、过程、结果。网上传播的信息由于缺乏“把关人”的把关,以免因为自己一时口快,发表的言论有可能真假并存,其匿名性可以保护举报人的权益不受损害,给监督带来相对真实的信息,也有可能被某些居心叵测的人利用,对他人进行恶意造谣、诽谤。
  (二)执法方面
  政府在网络监督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公众通过网络揭发腐败官员的目的之一是借助于舆论力量使政府介入"因为腐败官员往往在本级政府有着较为复杂的关系网,所以本级政府纪检机关的调查会存在阻力,甚至当地政府被腐败宫员蒙蔽充当其保护伞,在该情况之下,网络揭发腐败会遭遇重重阻碍,一般而言,能够得以及时处理的网络揭发案件上级政府需要发挥重要作用,,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以及上级政府的介入之下,存在腐败官员的地方政府会谨慎处理"并且,在纪检机关处理案件过程中媒体会及时跟进报道,起到至关重要的舆论监督作用"揭发者将腐败信息公布于网络论坛之后,腐败问题便不只是本地区的事情,而受到全国范围的关注"这些关注既来自公众,也来自传统媒体和上级政府"其中,公众和媒体是网络监督舆论压力的来源"腐败揭发信息在网络论坛上公布之后往往会引起全国网民的讨论,进而形成声讨腐败官员的舆论力量"传统媒体的跟进报道又会使腐败官员置于全国公众面前,舆论力量进一步增大"迫于巨大的舆论压力以及上级政府的介入,地方政府会谨慎处理腐败事件"。
  (三)干部方面
  干部在推进着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首先,网络反腐监督能警示和教育领导干部。应该公正、客观的网络监督,让腐败执法人员的劣迹在网上曝光,并依法受到应有的制裁。网络的有效反腐监督,必然给各级领导干部产生强烈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教育他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增强xxxx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警示他们要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腐蚀和影响,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四)关于网络监督具有可操纵性和较少欺骗性
  应该从网民和政府人员双方面入手,为了做好舆论引导,我国网民应该发展一支政治素质硬、分辨是非能力较强网络反腐队伍,根据形势任务需要随时提出网评要求并加对反腐强督促指导,这样既保证了网评数量和质量,又使评论专题在一个时期内相对集中,有助于形成多方位多角度互相呼应的反腐倡廉舆论强势。需要更多的网民从法律的角度去仔细分析事情的真伪。并以道德出发点去跟帖、回复,减少对第三方无辜人士造成名誉或者经济上的损失。政府反面应要进一步增强网络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五)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要积极应对网络监督
  一方面,领导干部应正确对待网络监督,自觉接受网络监督,听取网民的意见,推动和改进反腐倡廉工作。相关部门或领导在获得网络举报信息后,应立即进行详细调查,及时向网民披露事件或问题的真实情况,并把处理过程特别是处理结果及时在网上公布,接受网民的广泛监督,从而使网络成为传达民声与政声的重要渠道,使其成为遏制腐败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政府应积极有效地管理网络监督。政府应进行网络伦理道德建设,大力开展网民素质教育,提高网络监督的质量;政府应不断加大其他监督方式的力度,拓宽监督渠道,使网络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形成合力,从而形成一种针对腐败现象的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体系;政府或政府官员应把网络视为与网民互动的重要平台,做到政务的电子化和公开化,对举报真实的案件及时跟踪调查,并及时进行反馈。
  (六)加强网络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一方面,要依法治网,国家要运用法律的手段来引导和规范网络监督,尽力避免诬告、诽谤等情况的发生;也要用法律来保障网络监督主体的权益,防止打击报复现象的发生;还要调查网络监督的现状,了解网络监督的发展趋势,研究网络监督良性运行的机制和条件,并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使网络监督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实现网络监督和法律法规的有效链接。制定法律法规的关键在于既要为网民监督所表现的热情和积极性找到合法的途径,又要让政府所具备的侦查和威慑能力得以充分发挥。如湖南省株洲市纪委、监察局于2008年8月颁布的《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可谓我国第一部利用网络进行反腐倡廉的制度性文件。该文件规定网络反腐倡廉的两个核心内容:一是受理网络信访举报;二是利用网络进行宣传教育。这为探索网络监督与纪检监察制度的链接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实现网络监督的制度化与现有的反腐倡廉机制的良性互动,应是网络监督和政府所应共同追求的目标。
  六、总结
  网络反腐监督能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是我过科学发展和民主政治有效结合的成果,网络反腐为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网民知情权和言论自由权利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网络反腐能快速反映腐败问题,收集反腐意见,聚合民意,提高了反腐的质量,以至于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应该改进网络监督的技术,相关的职能部门要及时发现网民举报的腐败内容,有效核实反腐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必须加大相关技术的支持力度。加强对网络监督的有效管理,包括网络创建的实名制以及对网络运营商的管理和网络内容的监督核查等。发挥传统舆论媒介对网络监督行为的监督作用。网络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不强或不高,必然影响其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
  总之,虽然网络反腐监督不是万能的,但在信息化时代为背景下,如果没有网络监督是万万不能的。要通过网民、网络、政府等一系列的工作,规范引导完善网络反腐监督,只有这样,将会能充分发挥网络反腐监督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作用,互相增强传统反腐监督与网络监督,才会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取长补短,使我国的反腐事业焕发出更大的生机与活力。使我国的网络反腐工作能够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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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刘张华,杨萍.《切实发挥网络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中国xxxx新闻网,//cpc.people.com.cn/,2009年12月29日。
  注释
  [1]孝金波,游海.“网络监督”联合调查结果分析[EB/OL].人民网.//leaders.people.com.cn/GB/8739704.html,2009-02-03.
  [2]徐秀勇、杨嘉:《网络监督、预防腐败以及政府应对》,《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3]田怡欣:《廉政文化建设的网络视角》,《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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