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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3-03-26    作者:赵荣烈律师

土地经营权,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无法履行,如何维护自身权利?除了解除合同,对于过错方亦可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或退还多付承包或者租赁费。以下是一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同纠纷,答辩状仅供参考,有法律问题可以致电赵荣烈律师咨询。

答 辩 状
答辩人:潍坊某某新时代食品有限公司
答辩人现针对孙某某诉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孙某某所承包的土地实际面积并没有28.54亩,只有12.7亩,答辩人要求孙某某出示村委与他签订的承包合同来予以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若其拒不提供,我公司还可以申请法官依法到孙某某所在村委调查取证。
孙某某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在承包期内,甲方遇到孙家杨孟村委和村民对果园承包发生纠纷或干扰,由乙方负责处理。”承包地被该村委占用建设了体育用地,答辩人多次要求孙某某处理,但是被孙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使得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无奈之下,答辩人于2017年5月17日通过邮政EMS快递通知的形式,通知其解除合同。
我公司并不欠孙某某任何承包费。相反,孙某某的承包地并没有合同书中所写的28.54亩,我公司所支付的承包费已远远超出了应付的数额。所以我公司现在提出反诉,要求孙某某返还我公司多支付的近几年的承包费。其他年份的承包费,待答辩人找齐证据后,会继续主张返还承包费的权利。
答辩人:潍坊某某新时代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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