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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中,经济社可以提征收补偿协议无效吗?

发布日期:2021-07-09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不可以。如果对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不认可,则属于对政府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存异议,应当提起行政诉讼。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中关于补偿款的分割,属于民事案件,不审理征收补偿协议的合法性。
   判决书节选:
   至于横某二社上诉请求确认《丰乐北产业园地块四储备用地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为无效合同。法院认为,涉案地块被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征收,该征收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横某二社对《丰乐北产业园地块四储备用地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不认可、对政府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存有异议,应通过提起行政异议或行政诉讼解决,该争议不属于本案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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