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冷静期超过30天的还能离婚吗

发布日期:2024-01-20    作者:黄维宝律师

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能够离婚。
首先,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离婚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是协议离婚。
其次,如果采取诉讼离婚,能够随时提起的,也就是说,即使过了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婚姻当事人一方都能够随时提起诉讼离婚。
最后,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如果当事人还是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需要一定的条件,即需要双方共同在30天冷静期后的30天内共同去婚姻登记部门共同、亲自申领离婚证。如果在第二个30天内,有一方没有到场申请确认的,视为双方未达成一致,民政局也不会发放离婚证。
    律师补充:
具体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齐晓玲律师
天津河东区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韩建业律师
北京东城区
郭亚敏律师
北京朝阳区
段占朝律师
上海黄浦区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