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是做设计工作的,合同签的也是设计工作,但合同上有一条是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调整我的职位的。上个月公司要我签了一份《岗位调整通知书》,上部标题是岗位调整通知书,内容是:公司根据需要,并经综合考量,决定由2012年12月24日起,你的岗位调整至生产部装配工,岗位待遇为XXXX。下部标题是回执,内容是:已经接收到了《岗位调整通知书》,同意公司安排之类的话,而下部回执内容里的《岗位调整通知书》也是用手涂改过的。公司已经把下部的内容原件给回了我,公司只保留了回执部份。我就调到了生产做装配。
今天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说我部门投诉我不干活,认为我不适合做装配工,给我两个选择,1、以后的工作是每天把公司的所有办公室与厕所打扫三次;2、自己写辞职申请走人。我叫他干脆辞退我吧,他说公司不会辞退人的,现在已经正式通知你了。这次又没有《岗位调整通知书》要我去签了。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应该如何维权,我应该怎样做?
----------------------------------------问题补充:--------------------------------------------------
我是2012年4月份入公司,试用期三个月,到8月份才签订了合同期限到2013年12月底的合同,但到现在公司还没有给回一份合同我。
我已经和公司表明,我不愿意调到装配岗位上,我现在自己回到以前的岗位,但公司不给电脑我用,而且公司现在再调我做清洁工了,只想以不服从上级命令(三天内不到装配岗位上,就当自动离职),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打算等公司出了公告(以不服从安排为由说我自动离职)时,我就去劳动局投诉它,我只想知道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我从试工期满一个月后到签订劳动合同这段时间的二倍的工资和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吗?
发布者:小喜高 2013-01-0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