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部门调整,新来的技术总监给2个选择:
1.调岗调薪,调到非技术岗位,该岗位与自己目前的工作内容有很大区别,并且降薪2300元。
2.薪资不变,换到其他技术岗位,但是开发语言不一样,要学习新的开发语言,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在年前这段时间都算做考核期。
如果选择了1,那么和其他同事一起去仲裁。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仲裁的话拿到的补偿金是3个月的么?赔偿的工资基数是怎么算的?没个月的补贴都算进去的么?
如果选择了2,想咨询下,如果他以效率不行,达不到公司要求为理由,把我开除掉,那我能拿多少赔偿金?
还有一个关于加班费用的问题。
公司加班都是以调休的方式抵用掉,不给员工加班费,劳动合同上也没有写明如何计算加班费。那么在离职或者裁员的时候,员工可以提出让公司给加班费的要求么?如果可以折现,那么是以该员工平时薪资的1.5倍或者是2倍么?还是按照苏州最低工资标准算加班费?
----------------------------------------问题补充:--------------------------------------------------
签订的合同从2012年6月1号生效,但实际上2011年12月12日已经入职,但那个时候公司还未正式成立,还没有公章。
在职期间有过2次加薪,都是由人事发的电子档加薪通知,但是没有打印出来给员工签字。请问在算赔偿金的时候,这个通知是有法律效力的么?还是只以合同上签订的薪资为准?
发布者:冰枫雅卡 2013-11-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