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公司效益不好,准备裁员。这段时间开会也经常说,谁要离职立刻提出,立马批放人。昨天行政部就单独找我谈(期间我警惕的录音了全过程)先是以我能力不行做不出成绩来打压我,要我出去培训两个月以后再来上班。公司出于人道这两个月发我基本工资的80%补偿我生活费。而后经过我反驳其又改口承认是公司经营不善,要我休假两个月当然工资还是只发基本工资的80%,要我下周开始就不要来上班了。而且都只是谈的时候说的,没有任何书面通知证据。
我的问题是:一。公司没有书面通知,我是否有权继续上班要求公司正常支付我薪水。二。公司只发基本工资是否合法,第一个月是否应该发正常工资(有半年的工资条做证明)。第二个月开始发基本工资的80%。第三。公司是否涉嫌变相辞退员工。
以上考虑,我应该什么时候申请仲裁比较合适。提供什么证据
(本人在工作过程中有得罪过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去年也因此百般阻挠,最终一分钱年总奖也没发给我,这次很明显是故意借题发挥,很多同事都知道的只是碍于情面没有说穿,同事也不会出面作证)
----------------------------------------问题补充:--------------------------------------------------
因与该公司还存在劳动关系,我不能再去其他全日制公司工作,工资也只是基本工资的80%。且还一个月左右老婆就要生小孩我有陪产假(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0个月)现在还没有交请假单,是否可以交给公司要求陪产假工资。如果按照公司第二个月发基本工资80%,那陪产假工资是否要按照正常支付(即:半个月基本工资80%+陪产假15天正常工资)
我对这个公司失望了,公司承诺的很多比如项目奖金从未兑现过,年终奖也没发给我,公司效益好的时候没想过员工,效益差的时候我也没必要为它着想;我现在能拿回来多少尽量拿回来多少
发布者:gongxunyun 2016-04-2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