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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一方出资买房但房产登记于另一方名下

广东-深圳 06-02 17:08  悬赏 0  发布者:小号猪头 给我留言  回答:(10)
几个问题,还望老大帮解答,都是我亲戚遇到的实际问题。查了婚姻法解释三还是不太明白。多谢!!

1、王某与陈某婚前准备买房,由于王某受限购等问题不便买房,因此双方计划由王某出资,但以陈某的名义首付买房(即房产证登记于陈某名下)。这种情况,属于王某还是陈某的婚前财产呢?(假如王某可以拿出银行转账记录或录音等证据证明确实此房是由王某全部出资承担首付及各种税费的)  这种情况下:
(1)如果陈某在取得房产后拒绝结婚并提出分手,王某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
(2)如果是婚后再离婚,又会是怎样?

2、如果是王某的父母出资,但房产证仍然登记于陈某名下,又会是怎样的情况?婚前分手以及婚后离婚时按法律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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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6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02 17:18
1,王某出资,但以陈某的名义首付,这个时候王要与陈签订一个出资协议,明确真实出资人。这样就可以保证王实际出资人的利益。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910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03 08:07
属于共同所有
回复时间: 2012-06-02 17:11
可以打房产确权官司。
回复时间: 2012-06-02 17:41
建议你来QQ一个问题具体咨询即可,不需要问怎么多。
回复时间: 2012-06-02 20:40
可以先做一个公证
回复时间: 2012-06-03 00:13
个人觉得若无明确约定属一方个人财产,可以视为对对方的赠予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王某父母出资,但未约定对王某一人的赠予,视为对夫妻俩的赠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6-03 09:24
从登记层面来讲应是陈某个人财产,但也应保证他人的利益.你所问的事情较复杂可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6-03 09:54
具体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6-03 21:02
面询律师为佳
回复时间: 2012-06-06 10:19
这个比较复杂,建议进一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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